各有关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保证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开展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遴选资格
参加增补遴选产品和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相关要求;
(二)已进入浙江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入围目录;
(三)供货稳定,能够保障采购后及时足额配送。
二、增补遴选疫苗
本次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遴选的疫苗品种详见《鹿城区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遴选增补疫苗名单》(附件1)。
三、提交相关材料
(一)《鹿城区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遴选信息收集表》(附件2),需提供电子版;
(二)疫苗说明书;
(三)产品注册年限及上市年限、中检所近2年(2024-2025年)批签发明细表(自行制表,项目包括疫苗通用名、批签发数量和批签发通过时间)、上年度浙江省销售区域等资料;
(四)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3)。
请相关企业最晚于2026年9月15日,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至本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地址:鹿城区双屿街道广城嘉园1幢905室,联系人:陈老师、钱老师,电话:0577-56760657),现场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纸制版需盖章,电子版材料发送到lcsqjm@126.com。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如经核实发现材料内容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增补遴选资格。
公告时间自2026年9月8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止。
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鹿城区卫生监督所)
20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