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亮(采购人代表)、胡乃华(采购人代表)、黄淑华、肖燕玲、何金、黄仁生、黄良荣
以中标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照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0.8%,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按0.45%,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按0.25%收取),下浮10%收取,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2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2.4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3.65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2.64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 2.4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 2.0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7: 1.4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8: 1.4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9: 1.4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10: 3.2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11: 2.0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12: 0.8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13: 3.4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