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办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企业注册登记的通知 信息来源: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08日 所属项目: 2010年河南省标,2011年河南省基药,2016... 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为方便企业参与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做好日常交易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15〕85号)要求,现将企业注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注册登记需提交材料
(一)企业首次注册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1)法人授权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4)GMP(GSP)证书。
2、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1)法人授权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二)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1) 法人授权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变更记录);
(3)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附变更记录);
(4)变更后的GMP(GSP)证书。
2、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1)法人授权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变更记录);
(3)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附变更记录)。
(三)药品、医用耗材生产地址变更
1、法人授权书;
2、药品、医用耗材生产地址变更批件;
3、变更后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需提供GMP(GSP)证书。
(四)企业被授权人变更
1、法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变更申请。
(五)企业用户名、密码遗失重置
1、法人授权书;
2、密码重置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注册登记程序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受理并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当场办结,涉及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的,由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公布。(受理大厅地址:郑州市正光北街与东风南路交叉口西南角,省廉政文化教育中心五楼。)
三、企业注册登记相关要求
(一)已在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领取过用户名的生产经营企业原用户名不变,无需再领取。递交材料中法人授权书、密码重置申请表、被授权人变更申请表应为原件,其他材料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所提供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GMP证书、GSP证书等到期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最新有效证明文件提交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本通知所涉及的表格可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下载。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执行。
咨询电话:0371-86095915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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