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文件并进电子签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邻水县中医医院
地址:邻水县鼎屏镇广邻大道555号
联系方式:18782667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
联系方式:文件编制:0826-3215660;开评标:0826-326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赖老师
电话:18782667960、0826-3215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