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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6年7月政府采购意向

所属项目: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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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6年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省中医急诊专科联盟优势病种(脓毒症)临床研究用中药颗粒剂 
预算金额(元) 350000.00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2026年07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浙江省中医急诊专科联盟优势病种(脓毒症)临床研究用中药颗粒剂 
数量/单位:1项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采购目录:C01050600中医学与中药学研究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本次招标拟选择1家服务单位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处方及工艺规程对《重大中医优势病种的诊治新技术研究-脓毒症中西医结合精准诊疗体系的构建与应用》进行对应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提供符合国标或省标中药配方颗粒并运送到招标人指定仓库。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需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处方、工艺、质量标准等批准文件要求对招标人所需的中药配方颗粒进行配制、检验。
1、配方颗粒质量基本要求:投标人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须符合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或浙江省标准且通过备案;
2、保证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是合法、合格药品且保证有效期内的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
3、生产企业有严格的内控药品标准(包括原料、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中药配方颗粒成品检验标准及过程控制指标),明确生产全;1、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及时提供配方颗粒并按时送到指定地点,保证送货的及时性。一般要求7日内配送到位,紧急用药24小时内送达。配送或快递等相关服务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中药配方颗粒入库和验收:
2.1供货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每批次配方颗粒的质量检测报告,且报告单与实物批号完全对应;
2.2中药配方颗粒的有效期应符合医院药品入库验收标准,保证入库后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8个月;
2.3中药;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网站查询截图(查询状态为有效);
2、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生产、仓储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3、投标人提供服务期内遇到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 2年。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电话 85267020                
备注 /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6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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