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24〕38号)文件要求,参照上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并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和临床科室需求,经中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表决,同意引进以下品种,现予以公示。
一药品目录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1日(共3个工作日)
三
相关说明
以上品种的引进决策已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响应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同一通用名下优先选用集采药品。
公示结束后,由药剂科按照采购流程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完成采购。
单位名称:成都市双流区公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时间: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