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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海南省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药品供应商遴选公告

所属项目:海南省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药品

发布时间: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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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保障临床用药需求,规范我院药品采购配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供应及时,我院拟采购西药、中成药,现面向社会公告遴选药品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现就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药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二)项目范围:详见附件1《药品目录》

(三)服务地点: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320号)

(四)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2. 具备稳定供货能力,严格按照我院采购需求按时、按量保障药品供应;建立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确保药品储运安全可追溯。

3. 截至投标之日,两年内在海南省无《海南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所列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诚信记录。

4.具备海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配送资质,严格执行药品两票制相关规定。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商业贿赂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供应商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规范退换货政策、技术支持、效期管理协助及问题药品召回配合等。

三、供应商确定规则:

(一)海南省医保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生产企业制定的唯一配送企业或取得生产企业针对医院书面授权配送委托书的企业,授权文件须真实有效、权责清晰且在有效期内。

(二)若某药品在海南省医保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已明确唯一配送关系,则该药品由生产企业指定的唯一配送供应商,直接确定为本批次中选供应商。

(三)同一药品多家供应商报名的,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遴选方法和标准》),按得分从高到低遴选;评分相同的,由医院评审小组结合优势材料研判确定。

(四)评审小组综合资质、配送能力、供应保障、售后服务、信誉履约等因素,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报名及提交资料:

1、报名时间 :2026年 4 月28日11:00时起至 2026年5月8日11:00时止期间接受报名,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将所需提交材料装订完整,现场提交至报名地址,超时提交不受理。

地址: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320号)综合楼三楼阳光接待室301。

3、提交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4)印章样式备案表

(5)发票样式

(6)随货同行单样式

(7)质量管理体系调查表

(8)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10)海南省医保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生产企业指定的唯一配送企业相关资料或生产企业针对医院书面授权配送委托书。                                       

(11)无不良记录、信用承诺等相关承诺书。

(12)供应药品清单汇总表。

(13)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如优势材料。

(14)药品供应商遴选响应表(附件3)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98-8822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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