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我院临床需求,确保我院中药配方颗粒服务的正常进行,现根据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院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及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选。
一、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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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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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品种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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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供应商数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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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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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及供应商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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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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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品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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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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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按照单个品种分别报价、分别评审、分别确定遴选供应商的方式实施。遴选需求目录内每个品种原则上确定1家供应商。若中选供应商因客观原因不能正常履约或无法保障供应,遴选单位有权根据评审结果,可选择由该品种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进行递补供货。
二、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我院中药配方颗粒遴选需求目录中所列全部品种,共计191个(详见附件遴选文件中第三篇附件1的中药配方颗粒遴选需求目录)。如因政策调整、临床需求变化或其他客观原因,遴选单位有权对遴选目录及相关品种数量进行动态调整。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023年1月1日至遴选截止日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4.参与遴选的供应商应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中药配方颗粒)、《营业执照》。
5.不得与其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遴选。
四、遴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遴选的供应商,请自行下载本项目遴选文件以及澄清等遴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遴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0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线上报名。参与遴选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参与遴选供应商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参与遴选的供应商鲜章以PDF格式发送至遴选单位李老师的邮箱(351686793@qq.com)。提前或超过报名时间提交无效,该项目不接受其它方式报名。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能被接受:
1.按时报名及签到;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盘溪七支路6号(制剂楼三楼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9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遴选开始时间:2026年9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接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其他有关规定
(一)本项目不接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加,如若发现均按无效处理。
(二)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三)遴选费用:无论遴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遴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否则按无效处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六、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重庆市中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67063732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盘溪七支路6号(药剂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