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氧)或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氧)。2.投标人须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充装介质品种须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氧相关的品种)。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若属于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输的,应提供双方的分包合作协议及第三方公司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5.所投产品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通过证书扫描件佐证)。
采购监督机构:丹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37202193,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滨河南路40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棱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正街259号
联系方式:罗老师;028-37205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陈圣友、李章田、王亮、胡青松;028-85446608-8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圣友、李章田、王亮、胡青松
电话:028-85446608-8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