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碘[131I]化钠采购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碘[131I]化钠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3、预算金额:48万元;
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以上记录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本次谈判活动);供应商提供的仅做为信用参考,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
9、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3.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把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及本谈判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按序排版为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zxcxmglyxgs@163.com,并标明“XX公司XX项目+联系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