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吉安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永新县2026年—2027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选用实施方案》等规定,近期我县组织召开了非免疫规划疫苗选取评估会议。现将本次选取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1、2),公示期: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
接收申诉材料地址:永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监局)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办公室(永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6-7785770
永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永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