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全链条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苏疾控〔2025〕2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疾控〔2025〕12号)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遴选、采购、供应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现将我县开展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准入条件
1.本次遴选范围为已纳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产品目录中的非免疫规划疫苗。
2.参加遴选的企业近5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政及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提供退换货服务并积极配合。
二遴选疫苗品种
注:标注单一来源的疫苗品种均为已纳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产品目录中的非免疫规划疫苗,且在该种类下仅有单一厂家供货,该品种疫苗不再进行评分,直接进入我县采供目录,但仍需按下文要求报送资料,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取消进入我县采供目录。
三遴选所需材料(按顺序装订)
(一)报名表及承诺书
滨海县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报名表及相关佐证资料、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疫苗销售廉洁承诺书、退货承诺书、配合处置疫苗不良反应承诺书,详见附件1-5。售后服务方案(含销售服务、冷链管理、副反应处理等)、近3年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及赔偿记录等。
(二)生产企业资质文件
工商营业执照、药品(疫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生产企业)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近三年因质量问题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情况说明等。
(三)疫苗品种文件
药品注册批件、GMP或GSP证书、疫苗技术参数资料(包括疫苗使用说明书、稳定性评估报告等)、近三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签发报告情况(需注明批签发合格率)等。
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单一来源疫苗报送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应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不符合要求及提供的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及后续使用资格。
四遴选办法
根据《滨海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实施方案》开展遴选。
五有关要求
(一)相关材料提交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8月2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地址:滨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室(滨海县港城路)。联系电话:0515-84198100,电子邮箱地址:bhjkmgg@163.com。
(二)其他说明
1.申报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遴选及后续使用资格。
2.特别提醒:材料不接受邮寄、代办等方式送达。
3.遴选结果将在“滨海卫健”微信公众号公示。
滨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滨海县卫生监督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