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罗平县人民医院结合自身实际,本着公平、公正、价格合理、贴近市场的原则,对LPYY20260525罗平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竭诚欢迎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pyy20260525
2.采购人:罗平县人民医院
3.项目名称:罗平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下浮(下浮幅度必须大于或等于0%),按实际采购实物和数量进行结算。
4.采购需求:中药饮片一批(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具体采购数量及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一般配送: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紧急配送:6小时内送达。
6.质量要求: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及省级炮制规范,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7.项目实施地点:罗平县人民医院。
8.质保期:供应商提供的中药饮片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产品,有效期不少于半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3】1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6年05月25日至2026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凡有意参加者,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罗平县人民医院(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九龙大道310号罗平县人民医院8号楼3楼采购科)获取文件或线上报名,邮箱:576265902@qq.com。
(1)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授权委托人);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九龙大道310号
五、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组织公开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罗平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lpyy8686.com/#/hospital)上发布,我院对其他网站或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罗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874-822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