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药企业、医药机构:
根据国家和我省药品价格治理有关要求,经企业确认、价格梳理等程序,现将前期药品价格联动相关结果予以公布:
一、确认调整挂网价格的产品,即日起下调平台在线交易价格(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做好价格调整等衔接工作。
二、未确认或确认不同意价格联动的产品,拟经公示后予以暂停其平台在线交易(详见附件2)。公示期:2026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平台“网上材料申报-价格联动申诉(三)”提交价格调整等申诉材料。无异议的,将于公示期后暂停相关产品在线交易。 联系电话:0571-12393,0571-81053390;联系地址:省行政中心三号院16号楼1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