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是生产企业,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颗粒剂生产范围。(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1.计划备案号:51011524210200007744[2024]01343。
2.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0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000,000.00;
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A07022799其他颗粒剂。
4.监督管理部门: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
5.付款方式:每月按照实际使用量与中标人相应产品的供货结算单价{供货结算单价=最高单价限价×中标百分比}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完整、真实、合法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寿安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寿安镇吉安街36号
联系方式:028-82645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S1区16层1623、1625号
联系方式:028-8525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珍珍
电话:028-8525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