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和采购工作,保障疫苗质量和供应,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疫苗接种服务,根据《通城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实施方案》,现就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所有参与遴选的疫苗必须是《湖北省疫苗集中采购结算系统》目录内产品。
2、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无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遴选品种省平台目录中,同一品种有3个以上生产企业的疫苗参与遴选;仅有3个及以下生产企业的疫苗直接入选。
三、遴选方法
1、遴选日期定于4月30日下午在通城县疾控中心举行。
2、遴选专家组结合疫苗的安全性、历年使用情况、价格、生产企业规模、疾病控制需要、疫苗供应及时性、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排序遴选。
3、同一品种疫苗,按产品综合评价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疫苗供应企业。遴选过程中,不得出现票数并列情形,对序次并列的产品进行再次投票,直至最终产生排序位次。
4、遴选结果在健康通城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特此公告。
通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