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机构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疾控发〔2025〕3号)以及《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制度》等法律、文件、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中心将于近期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科学评估、集体决策、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全程监督。
1、在湖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省平台”)挂网目录内的疫苗品种及疫苗生产企业。
2、参加遴选企业近5年内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产品质量问题。
“省平台”挂网目录内的所有疫苗。
(一)提交内容
有意向参加遴选的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生产企业简介;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新版);
5、药品生产许可证;
6、产品的GMP证书及产品证明性文件;
7、疫苗销售方或配送方的冷链配送储存与运输的冷链管理资质或相关证明;
8、药品生产企业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9、药品生产企业给代理公司的委托授权书,代理公司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10、进口疫苗代理协议书以及授权书;
11、疫苗说明书;
12、疫苗质量保证书;
13、异常反应处置响应预案(自拟);
14、疫苗信息收集表(见附件1);
15、廉洁自律承诺书(见附件2);
16、疫苗退换货承诺书(见附件3)。
以上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且均需要加盖企业公章,按目录装订成册,资料册要加封面(模板见附件4)。
(二)提交地点及联系人
1、地点:衡山县开云镇九龙大道,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二楼免疫规划科。
2、联系人:刘升 18273482675
1、企业报名:有意向的企业于2025年7月25日18时前到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报名和提交本公告第四条列举的所有资料,并装订成册,逾期不予受理。
2、资质审查: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对报名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3、综合评分:“采购小组”对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所申报的产品根据《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遴选方案》中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4、确定采购目录:“采购小组”以综合评分情况为依据,按照《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遴选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采购目录。
5、结果公示:采购目录确定后次日开始在“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