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疫苗生产供应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和供应工作,确保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科学规范、预防接种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张家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方案》(〔2025〕3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文件精神要求,经张家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对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科学评估、集体决策、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全程监督。
二、遴选条件
1.在已纳入甘肃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内的疫苗品种及疫苗生产企业。
2.参加遴选企业近5年内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产品质量问题。
三、遴选方法
张家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小组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采购目录。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四、资料提交
1.生产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药品GMP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配送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与疫苗配送企业签订的配送协议;
3.产品质量相关资料、质量及服务保证承诺书、销售承诺书、退货保障协议;
4.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1月5日前报送至张家川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否则自动退出遴选。
联系人:顿有明
电话:13399382915
邮箱:393215144@qq.com
五、有关要求
遴选采购目录确定后次日开始在“张家川县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张家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