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4)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已缴纳的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已缴纳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限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六)交货时间:乙方应自接到甲方订货通知之时起48小时内交货,最长不超过72小时,急需药品24小时内配送到位。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每年12月进行考核。
(七)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二份(U盘内容包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响应文件电子投标书)。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金花北路8号
联系方式:13629205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翰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西段666号欧亚国际一期A座1401室
联系方式:13109522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沙沙
电话:1310952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