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完成,可提交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供应商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