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若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 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②若为药品经营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③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其提 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批准文号,并于交货 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1、本项目为联合体招标,涉及计划备案编号如下:
①51018425210200004345,②51018425210200004346,③51018425210200004396,④51018425210200004373,
⑤51018425210200004362,⑥51018425210200004380,⑦51018425210200004382。
2、监督部门:监督管理部门:崇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2313883,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安中路1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崇州市元通镇卫生院
地址:崇州市元通镇汇江西街34号
联系方式:138800764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汇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福一路66号4栋18层1号
联系方式:13608091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60809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