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临床诊疗需求,现对中药配方颗粒剂进行市场调需求调查,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提供相关产品信息及合作方案,为后续采购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一、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为中药配方颗粒,年采购预算金额约2800000元,采购期限3年,实际采购金额以医院诊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供应商应根据医院在阳光采购平台订单,及时配送中药配方颗粒剂至指定地点,并协助医院完成中药配方颗粒备货、配送、验收、入库、调剂及其他售后工作等。
二、调研内容及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中药配方颗粒剂生产或销售)。
2.生产企业需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中药配方颗粒剂)及对应产品的《药品注册证书》;销售企业需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中药配方颗粒剂)且需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3..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3个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供货项目业绩(需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生产设备清单、质检设备清单、技术人员资质等)。
5.近3年内(2023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二)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标准要求,质量稳定、疗效确切。
2.产品包装规范,标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药品注册证书编号等信息,符合药品包装相关规定。
3.提供产品目录(包含药品名称、规格、对应中药饮片基原、生产工艺简述、单价报价、有效期等信息),优先调研我院常用中药配方颗粒剂品种(附件1:《中药配方颗粒剂重点调研品种清单》)。
4.能提供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近6个月内的第三方检验报告或生产企业自检报告)、稳定性研究资料等质量证明文件。
5.具备持续稳定的供货能力,能保障我院临床用药需求,提供供货周期、库存保障方案等说明。
(三)服务要求
1.配送服务:需明确配送范围、配送时效、配送费用承担方式,以及应急配送方案(如节假日、紧急用药时的保障措施)。
2.售后服务:提供质量问题处理方案(如退换货流程、赔偿机制)、技术支持(如用药指导、产品咨询)等。
3.付款方式:按照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相关规定,由医共体总院按实代为结算。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1.调研响应函(格式见附件2),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若由授权代表参与,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按本公告“一、(一)供应商资质要求”逐项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产品信息资料(按本公告“二、(二)产品要求”提供产品目录、质量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服务方案(包含配送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商务条款建议等,需加盖公章)。
6.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3个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供货项目业绩(需加盖公章)。
7.相关技术文件:
①中药配方颗粒市场现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发展趋势等);
②质量控制方案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标准、安全标准、检验流程、服务标准等);
③供货方案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供货网点、仓储条件、物流配送方案、交货周期、应急保供方案等);
④售后服务方案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保质期、退换货、缺货赔付等);
⑤智能化调剂配套方案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医院智能化调剂配套设备及HIS系统对接等);
⑥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四、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10月10日17时(逾期未提交的资料将不予接收)。
2.提交地点:晋江市龙湖镇中山街南路18号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2号楼一楼药剂科办公室
3.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5-85299973 电子邮箱:jjsyyjnfyyjk@163.com。
五、调研方式及说明
1.我院将组织药剂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调研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分析和比较。
2.根据资料审核情况,调研小组可能邀请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演示、产品介绍或座谈交流(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本次市场调研仅为我院了解市场情况、制定采购方案的参考依据,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我院不向参与调研的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所有调研资料不予退还,请供应商自行留存备份。后续招标工作启动后请直接与招标公司联系。
4.供应商需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与我院后续采购活动。
5.本次调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