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及颗粒剂生产范围】,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财政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8-84636986。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公立卫生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滨西路52号
联系方式:028-84890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煜安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写字楼11层11号
联系方式:028-84882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女士
电话:028-8488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