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确保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科学规范、预防接种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重庆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2026年)》等文件内容,拟开展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增补条件
1非免疫规划疫苗种类
参与增补的非免疫规划疫苗需入围《重庆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2026年)》和《<重庆市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目录(2026年)>临时增补疫苗产品及价格》,且在我县需增补疫苗清单内。详见附件1。
2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公司)
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无不廉洁行为,无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02遴选程序
01酉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投标资格。
02按程序在酉阳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专家库抽取专家以集中讨论、投票方式,根据疫苗质量、规格、价格、生产企业规模、知名度、信誉、售后服务等因素对参选疫苗产品进行遴选。
03本次遴选由酉阳县疾控局安排工作人员监督进行。
04遴选结果在“酉阳疾控”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则有效期至下一次遴选结果确认。
03提交材料
(一)2024-2026年度参加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已提供资料的单位,如信息无变动可不再重复提交相关资料,但需书面告知我中心参与本次遴选增补活动。
(二)第一次参与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的疫苗及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资质备案材料。疫苗生产企业、委托推广企业、委托冷链物流配送企业资质材料及各环节授权委托书;
3.疫苗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药品购销质量保证协议书;
4.疫苗说明书,体现产品优势、产品质量等资料;
5.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报告、异常反应监测制度;
6.廉洁自律材料。当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本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企业廉洁自律承诺书;
7.酉阳自治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请表(详见附件3)。
凡有意愿申请在我县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向我中心提供的所有上述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扫描传送电子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评审资格。
04相关要求
参与遴选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须于2026年9月9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2188249110@qq.com,联系人:罗红燕,电话:023-75550213。
酉阳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