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药企业:
根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及相关采购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经研究,现开展部分相关产品退出在线交易申报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已不再执行的原集采中选在线交易产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相关企业可自愿选择申报退出我省医药采购平台在线交易:
1.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届满且已完成集采接续的,或执行新集采中选结果的;2.接续或新中选结果执行已满6个月过渡期的。
二、申报时间与方式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常态化接受撤网申报,每月10日集中受理(节假日顺延),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申报方式:相关企业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单位网厅—招采企业服务—招采系统—药品招标管理—申报挂网管理-退出在线交易申报”模块,查看本企业涉及产品并进行申报。
三、其他事宜
(一)申报产品退出在线交易后,如需重新申报挂网的,须符合《浙江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2025版)》挂网类型和价格控制等要求。
(二)未选择申报退出在线交易的产品,按原挂网方式及价格要求继续在线交易,保障医药机构用药需求。
联系电话:0571-12393,0571-81053390;联系地址:省行政中心三号院16号楼1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