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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临时采购(二次)信息公示

所属项目: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民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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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医院临时采购中药饮片,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临时采购(二次)

二、项目基本情况

医院目前急需部分中药饮片,特临时采购以满足临床需求。项目

预算44422元,最高限价44422元。

(一)质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四川省中药材标准》(2010年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若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严格的标准为主,若合同履行期间,上述规范有更新的,以最新规范为准。

(二)配送时限: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若甲方有临时配送要求,乙方应在1小时内响应,在6小时内将产品送达至采购人指定收货地点。

(三)服务要求:1.乙方应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提供2台三缸煎药机、 1名全职煎药人员,在院内按甲方要求进行煎药服务,服务周期至本次采购预算完成或我院政府采购中药饮片项目开始为止,最长不超过半年,履约结束后乙方自行拆除。(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服务期内,煎药室的所有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煎药人员人工费用、包装材料、设备维修维护费用、员工培训费用和其他管理费用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质保期:每批次质保期一年。

(四)付款方式:货物收到验收合格后,由中标单位开具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每次据实结算支付送货金额,每批次采购人验收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向中标单位进行支付。

(五)合同期限:本次采购预算完成或至我院政府采购中药饮片项目开始为止,最长不超过半年。

三、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注明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214345327@qq.com,报名时间:2026年7月10日9:00-2026年7月16日17:00。

开标日期:2026年7月17日09:00

开标地点: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门诊办公楼5楼会议室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特定资格要求:如投标人为所投药品的生产商,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所投药品的经销商,应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

五、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在有效期内);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注:在有效期内);

以上三款要求:已实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即具有以上三点效力。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单位公章)

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承诺函

承诺函

XXXXXXXXX医院: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我公司(公司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名字)   无行贿犯罪记录。

我公司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日    期:XXXX

(四)报价表

XXXXXXXX医院: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通知书,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比选采购。

中药饮片急需品种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

单位

价格

生产厂家













注:1.报价金额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3.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法人签章)。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法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评审方法

1.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超过预算单价及预算总价,报价作无效处理。

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应按规定公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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