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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安徽省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安徽省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5-08-15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项目编号

 AHBSD-2025014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5日

招标项目名称

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公告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于 2025年 08 月 15 日起至  09  月 5 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条件

资金来源

自筹

招 标 人

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项目地点

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具体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包划分

两个标包(可兼投兼中)

01包:西药和中成药(不含大型输液制剂);

02包:制剂原辅料(含危化品包括95%乙醇等);

招标范围

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集中配送院区西药和中成药(不含大型输液制剂)、制剂原辅料(含危化品包括95%乙醇等)的供货及包装运输,包括但不限于:卸货至指定地点、药品检验、配合验收、协助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内容。

每个包分别入围单位约定如下:

包别号

配送药品类型

入围单位数量(个)

备注

01

西药和中成药

≤3

(1)如最终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家,则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作为入围单位。

(2)如最终有效投标人小于5家,按照最终有效投标人总数量的80%(计算后按照四舍五入取整)确定入围单位,但最终入围单位不超过3家。

注:1包入围单位前2名中,如有一家含毒、麻、精药品配送要求资质,第三名按正常排序入围,如前2名中均不含毒、麻、精药品配送要求资质,按排名顺延至含毒、麻、精药品配送要求资质的单位作为第3名入围单位。

02

制剂原辅料(含危化品包括95%乙醇等)

1

(1)最终有效投标人≥3家,则本包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1名的为入围单位。

(2)如最终有效投标人<3家,则本包采购失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服务期

3年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01包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如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有效授权材料。);

2、投标人资质证书:

2.1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及《GMP认证证书》或新版两证合一的加注已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影印件;

2.2投标人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证书》;

(备注:2019年12月1日以后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可不提供《药品GMP认证证书》和《药品GSP认证证书》)

3、投标人(不含与其有隶属关系的组织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02包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如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有效授权材料。);

2、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满足序号2.1及2.3或序号2.2及序号2.3要求):

2.1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影印件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影印件。

2.2如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影印件。

2.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影印件(证书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第三方运输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影印件(证书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还需提供委托合同影印件。

3、投标人(不含与其有隶属关系的组织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文件的时间

2025年09月05日09:00前(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供应商将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有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邮箱)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690261596@qq.com,并在获取文件时间内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联系人:陈工,电话:15178206889招标文件费3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详见公开招标文件(本项目要求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媒介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ahtba.org.cn/ 。

中标结果公示说明

公示结果不再另行通知,请查看以下网站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重要提示

1、投标人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涉、影响医院正常的招标采购行为和评标结果,否则将禁止参加医院任何招标采购项目。

2、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确定放弃投标,须至少于招标前三个工作日发送弃标函(格式自拟)至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690261596@qq.com ,并以电话方式告知。若在开标前临时放弃投标,且未及时发送弃标函影响招标正常进行的,自弃标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加本医院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人自放弃中标资格之日起2年内不得参加本医院招标采购项目。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照院方要求的期限签订合同,并严格按承诺的“交货期”完成供货,如未按照要求执行或延期,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应对方案,影响到院方正常使用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发现在本次招标采购过程中,中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获得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解除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如有),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人另行补足(如未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则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将中标人的违规行为通报招投标监管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金浩仁和新街6号楼5层

联系人:张娅

联 系 人:陈工

电话:13215521955

电 话:1517820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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