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5年繁昌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带量及服务采购项目
2.标段名称:2025年繁昌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带量及服务采购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3.2款 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药材来源质量保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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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来源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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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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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种植基地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种植基地,得2分,满分6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截图(含附件信息)或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所投产品种植基地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同一个种植基地含多个投标产品的按一个计算。
3.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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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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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来源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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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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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种植基地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种植基地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截图(含附件信息)或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所投产品种植基地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标示“药材符合GAP要求”的标签,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产品标签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标签图片,图片至少能体现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药材符合GAP要求,同一种产品只计一次得分。本项满分6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同一个种植基地含多个投标产品的按一个计算。
3.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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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招标文件技术标“样品质量”调整至商务标,调整内容按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3)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25年08月12 日 09:15,现更正为:2025年08月14日09:15。
注: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以澄清后发的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招标人: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马仁山路477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梅老师
电话: 0553-760102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则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繁瑞星城东区门面房D1-4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谢雅文
电话:18164416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