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及毒性中药饮片);若为经营企业参与投标,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及毒性中药饮片)。(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昌市人民医院
地址:西昌市顺河路101号
联系方式:0834-2171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南岸海河一号1幢2层201铺B
联系方式:0834-2326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34-2326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