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