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疫苗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和采购,保障用苗安全、有效、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2023年版)(川卫疾控函〔2023〕11号)等要求,我县拟于近期召开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公示中标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并向普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提交了企业资料。
二、遴选原则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保障供应的要求,科学、规范地开展遴选工作。
三、参与遴选企业资格要求
(一)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生产或经营范围包含疫苗;(二)具备与遴选疫苗品种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能力;(三)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四)未被列入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资料内容
(一)企业资质: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二)产品资质:药品GMP证书、药品(再)注册批件(证)、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通关单。(三)产品特点与优势:疫苗使用说明书复印件、2023—2024年度四川省平台供应情况、其他能反映本产品独特优势材料。(四)其他材料:疫苗生产企业委托推广公司推广产品的授权委托书、疫苗推广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其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质保协议(企业版本)、廉洁协议、售后服务承诺书、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
五、资料要求
(一)相关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企业印章,并附具体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
(二)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制作封面、目录,授权委托书、质保协议(企业版本)和廉洁协议,一年一签。
(三)遴选通过的企业还需向我中心提供开户许可证、账号信息、配送企业信息。
六、提交时间
2025年6月11日—6月15日(4个工作日),可邮寄或现场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七、资料提交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四川省凉山州普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免疫规划科(四川省凉山州普格县疾控中心)
联系人:乃保么子轰
联系电话:13568660563
八、其他事项
(一)普格县疫苗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由部分接种单位代表、县疾控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根据全县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品种、规格、剂型、数量等要求,综合考虑遴选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质量、厂家报价、售后服务、异常反应处置、接种群体需求等因素。
(二)资格审查合格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遴选。未在规定时间按公告要求提供资质资料或资质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与遴选。
普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6月11日
附件:
普格县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品种目录
|
序号
|
疫苗名称
|
|
1
|
重组乙型乙肝疫苗20ug
|
|
2
|
重组乙型乙肝疫苗60ug
|
|
3
|
水痘减毒活疫苗
|
|
4
|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
|
5
|
人用狂犬病疫苗
|
|
6
|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
|
7
|
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国产)
|
|
8
|
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进口)
|
|
9
|
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进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