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招标信息> 标讯资讯> 详情

【湖北】关于做好国采胰岛素专项接续集采续签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4年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6-09-02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有关企业:

      为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持续扩大改革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接续)(GY-YD2024-1)》等文件规定,现对国采胰岛素专项接续集采协议期内中选品种开展年度采购协议续签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按照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的原则,胰岛素专项接续6个采购组全部纳入续签范围,见附件。

      二、协议采购量

      胰岛素专项接续的续签品种采购协议量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接续) (GY-YD2024-1)》确定,鼓励医疗机构采购价格较低的A类中选产品。

      三、有关要求

      各地按照《关于执行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和江西十六省(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规定,组织签订采购协议、落实各项配套政策,确保中选药品的质量、供应、使用和回款。各地要主动联系有关单位,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和属地医药机构按要求做好上述品种续签工作,确保集采品种续签工作平稳实施。

           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6年9月1日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