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现对我院中药饮片供应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具备资质、有意向的供应商联系了解详情,并提供市场调查资料。
一、采购项目内容: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及所属社区中药饮片供应及相关服务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与本次市场调查的供应商:①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②为经营企业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同时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有符合规定的饮片仓储库。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调研活动;
3.具备中药饮片供应及相关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人员配备等条件,能够准量及时将货物配送到位的能力。
三、市场调查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5日,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须于2025年11月5日下午17:30前提交,逾期提交的做无效处理。
四、递交资料要求
(一)中药饮片报价单,报价应包括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如包装费、检测费、运费等),见附件1。报价时请将集采和非集采品种分列两份报价单;
(二)公司简介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三)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在用客户名单等(提供其他公司的业绩无效);
(五)在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的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且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具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六)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若成交则应提供货物正规来源的证明材料(如药品产地、质量检验报告、生产日期等相关质量信息),确保货物的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交易合法;
2.提供质量控制方案及服务承诺。实际配送的货物必须为合格品,不能以次充好或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与中标人的供货协议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具备中药饮片供应及相关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人员配备的证明材料;
4.关于收货和退货:
(1)供应商接到医院采购计划后2天内负责到货,如急需饮片1天内到货(新品种中药除外),如有不能一次性完成供应的,剩余部分要在7天内(含第一次配送时间)完成供应。对于临时缺货的品种,供应商应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确认是否有货,如有货必须在24小时内送达;送达的饮片外包装标签上必须标示有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并附质量合格标志,药品出库单须与药品同行并附上成品检验报告单,否则不予验收。
(2)对于滞销未使用的中药饮片,公司应该无条件配合给予退货。
(七)质保期、售后服务方案、交货时间等。
(八)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注:有意参加市场调研的供应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上顺序整理成册生成PDF文件提交,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除PDF文件外,同时提供中药饮片报价单excel文件,此文件不需盖章)。并制作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tzryyjk@163.com,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命名格式要求:中药饮片供应及相关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相关声明
1.本次需要调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我院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后的需求参数(服务)进行论证;
3、本次市场调研为项目开展前的需求市场调研阶段,为非正式采购,供应商提供的需求参数(服务)建议,如被采纳将直接体现在后续招标采购文件中,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反馈意见仅作为确定合理采购需求的参考。
4、对所有自愿递交市场调研文件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不给予任何经济和物资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5、我院有权针对供应商提供文件中的内容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
6、凡参加本次需求调查的公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上述声明。
六、联系事项:
需求科室: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药学部
联系人:麻老师、蒙老师
联系电话:0772-2021161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药学部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