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药品(含中药饮片)、耗材(含试剂)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保障我院药品(含中药饮片)、耗材(含试剂)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桂卫财审发〔2023〕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医改办〔2017〕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 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四)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
(五)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药品(含中药饮片)、医用耗材(含试剂)采购。
(二)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三)遴选范围:药品、耗材类别,具体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等供应商。
(四)服务周期:三年,配送协议及廉洁购销合同一年一签。
特别说明:
1.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集采部分)全部品种须100%(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外)在“广西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中药饮片(线下)必须符合《中国药典》、《部颁药品标准》等相关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
2.医用耗材挂网品种须100%在“广西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
3.检验试剂挂网品种须100%在“广西药品和耗村招采管理系统”进行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
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中选配送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非正当理由拒供,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配送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协议期内如因上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与原采购协议相矛盾,须立即做出相应调整,或立即终止合同。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应当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依法取得药品(含中药饮片)、耗材(含试剂)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的经营企业,如药品生产企业需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药品、医用耗材(除消毒类等耗材外)、医用试剂(除清洗剂等试剂外)须在“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
(三)流通企业所配送药品,必须要求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执行“两票制”有关规定的条款。
(四)企业诚信记录良好,守法诚信经营;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当手段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记录,无重大刑事案件等行为记录。
(五)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设备和运输工具,并提供相应配套服务,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储存的温度、湿度要求。
(六)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对存在下列情形的企业,不接受其报名:
(一)在药品(中药饮片)、医用耗材(含试剂)采购中违规违纪违法,被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同属部门禁止其参加广西区药品集中采购的企业(供应商);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照正在被主管(执法)部门暂扣或吊销的;
(三)守法诚信经营: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平台集中采购严重违纪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的供应商(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四配送企业资质审查提交资料
(一)经营企业资质资料: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书、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企业经营的药品(含中药饮片)、医用耗材(含试剂)品种目录。
(三)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网站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网页打印件须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
(四)企业资格承诺函、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五)药品、医用耗材质量保证协议书。
(六)药品配送须“两票制”承诺书。
(七)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购销廉洁协议书。
(八)其他相关资料(附件1-4)。
(九)配送服务方案(仓储与配送能力:仓库大小、储存地点、配送服务点覆盖全面、配送保障,配送时效承诺、退换货售后、应急保障措施等各方面)。
备注:上述材料需按顺序装订,并用牛皮文件袋严格密封完整、加盖鲜章,需注明参加项目、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视为有效文件;以上所提供资料需一式2份,除原件外一律要求加盖企业公章;未按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五遴选流程
(一)遴选方式
通过医院公众号、在医院公开栏张贴公告的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即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下午5:30前,逾期不受理。
(三)报名方式
1.请报名企业将附件1-3报名要求材料扫描后发到以下邮箱:yk3390930@163.com,并注明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邮件后请务必拨打电话0775-3390930进行确认。
2.报名成功后,采购人将遴选文件电子版(免费)发送至报名企业的报名邮箱,报名后未收到遴选文件的,应在报名截止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为收到。
3.遴选材料(含报名材料)递交地点:桂平市西山镇卫生院(桂平市林业局对面),联系人:李小榕,联系电话:0775-3390930。
(四)评审方式
在院党支部纪检、财务等科室全程监督下,由本院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全院药品(含中药饮片)、耗材(含试剂)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包括遴选方案的制定、报名企业(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等,组织全院药品(含中药饮片)、医用耗材(试剂)集中配送企业院内遴选。院遴选工作小组将根据附件4《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及企业的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分。评分从高到低排名,评分在70分以上的公司纳入审定名单。
(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不合法、不真实或有串标行为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确定配送企业数和配送期限
综合遴选条件后,经院遴选工作小组审定,并同步在桂平市西山镇卫生院公众号和院本院公示栏公布遴选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将遴选企业名单提交到院务会、支委会按“三重一大”议程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将进行一系列合同签订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