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招标信息> 标讯资讯> 详情

【新疆】关于规范自治区“三同”挂网药品价格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阳

发布时间:2026-07-01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深入落实药品价格治理工作部署,规范同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以下简称“三同”)药品价格差异,依托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采系统”)挂网药品价格比对结果,现就开展“三同”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已在招采系统挂网的药品中,同一企业、同一通用名称、同一剂型下,不同包装规格产品价格不符合药品差比价规则、存在价格异常的所有品规纳入本次价格治理范围。

二、调整时间

本次“三同”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周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7日,所有价格确认、申诉、撤网工作须在该时限内完成。

三、计算规则

同一企业、同一通用名称、同一剂型下,不同包装规格产品取差比后最低挂网价格为代表品。注射剂以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保留2位小数,单支不高于2元的,第3位直接进位,单支高于2元的,第3位直接去尾;其他剂型按包装单位计算后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四、具体要求

(一)集采中选异常品规处置。本次已梳理形成“三同”挂网价格异常产品清单(详见附件)。其中,属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且不在集采供应清单内、不符合差比价关系的异常品规,已统一实施暂停挂网处理,企业无需操作。

(二)其他异常品规价格确认操作。涉及清单内价格异常产品的相关企业,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招采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价格确认管理”模块,完成价格核实及对应操作,具体操作规范如下:

1.确认价格无误。经企业自主核实,系统拟调整价格符合差比价规则及相关政策要求的,点击“同意”完成价格确认。

2.认为价格有误。经企业核实,系统拟调整价格存在计算偏差、与实际政策不符的,可点击“不同意”,同步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澄清说明、资质证明、价格依据等佐证材料,详细说明申诉理由及依据,逾期未提交材料的申诉不予认可。

3.不认可调整价格。企业无法接受系统拟调整价格的,可点击“申请撤网”,提交产品撤网申请,完成撤网操作。

重要提示:凡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任何操作的异常挂网药品,我区将默认企业认可系统拟调整价格,直接完成系统价格调整,不再另行告知。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全区所有挂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逐一核查本企业全部挂网药品品规价格。除上述清单内产品外,凡存在不同包装规格价格失衡、不符合药品差比价关系的产品,须在本次工作时限内,通过招采系统“动态调整”模块自主完成价格调整工作,全面规范本企业挂网药品价格。

四、其他事项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药品价格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时保质完成价格确认、申诉、撤网及自查整改等各项工作,确保本企业“三同”挂网药品价格规范。工作期间如有业务疑问,可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991-8802195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1日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