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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代配、代煎配送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所属项目: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院

发布时间: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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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30004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代配、代煎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供应商提问采购人已经答复(详见:问题汇总及回复2023-12-29),并根据采购人澄清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一是原招标文件为“2、投标人报价是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伴随服务、拟投入工具及材料、各类税费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修改为“投标人报价是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伴随服务、拟投入工具及材料、各类税费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中药煎煮费(代煎费:3元/剂)”
二是将报价目录中药饮片预算总金额(元)4500000元,修改为中药饮片、代配代煎预算总金额(元)为5000000元,并调整了部分药品的年采购计划(g)。
三是将“★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所报单价和供应商中药饮片总金额报价(元)不能超过招标文件中单价最高限价(元/g)以及中药饮片预算总金额(元)(详见附件:报价目录),否则做投标无效处理。”修改为“★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所报单价和供应商总金额报价(元)不能超过招标文件中单价最高限价(元/g)以及中药饮片、代配代煎预算总金额(元)(详见附件:报价目录),否则做投标无效处理。”
四是将“(2)供应商总金额报价(元)仅作为价格分计算的依据,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结算金额=中标人所报单价(元/g)*实际采购量。”修改为“实际结算金额=中标人所报单价(元/g)*实际采购量+代煎费3(元/剂)*代煎剂量”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余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一致,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澄清后的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沙平北路112号
联系方式:0755-28740471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联系方式:0755-8955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5-895552511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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