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鹤山市人民医院2026~2028年度医用氧气供应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鹤山市人民医院2026~2028年度医用氧气供应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供应商若为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的,供应商应当同时具有如下①至③项条件:①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证书中的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②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该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③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该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提供有效的相应证书复印件,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供应商若为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经销商的,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及供应商须分别具有如下条件:①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当同时具有如下两项条件:a)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证书中的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b)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该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②供应商应当同时具有如下两项条件:a)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证书中的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b)具有有效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该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提供有效的相应证书复印件,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该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氧),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铁夫路1196号
联系方式:0750-8839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
联系方式:0750-3390080-609/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慧雯/孙慧琪
电 话:0750-3390080-609/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