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推进我区“三医联动改革”,切实做好我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根据《内江市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精神,我局对区内2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国家组织第9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分值及结余留用比例结果予以公示。
1.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考核分值96,考核等级优秀,结余留用比例50%。
2.内江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考核分值99,考核等级优秀,结余留用比例50%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8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
联系电话:08322074239
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