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总医院因业务开展需要,拟采购临床使用麻醉精神药品一批,普通药品一批,现进行院内询价,欢迎有经营资质及所经营产品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二、参加供应商资格:
1、参加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经年检的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药品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内容及大小应与原件一致。
3、须提供该产品供货报价、廉洁购销承诺书、国家或福建省阳光采购平台上中标价格及近一年内在福建省内的客户价格证明(三明地区医院优先)
三、询价说明:
1、本次询价有效期为1年或至该品种在三明采购联盟招标采购中的生效日期。
2、按照此次询价结果,能供应清流县总医院医共体全部成员单位使用。
3.参与竞价的国产品牌优先考虑(标明进口品规的除外),优先选择单价低者,我院不组织第二次报价,请按最低价报价。
四、递交材料要求:
1、报价表(表一为麻精类,表二为普通药品类,按照附件中的标价表格式填写价格,不可随意改动表格);
2、报价表上药品名称和药品注册证上名称一致;
3、须提供报价药品在国家或福建省阳光采购平台上中标价格及近一年内在福建省内的客户价格证明(三明地区医院);
4、所提报材料密封递交,并每页加盖报价公司公章,密封材料包含报价单、供应商的有效证件、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密封材料封面写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送至清流县总医院药剂科。
递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29 日;
联系人:阳老师; 电话:0598-8793576,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递交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18幢(清流县总医院药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