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及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管理,保障疫苗质量安全与稳定供应,满足辖区内人民群众预防接种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版)》《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全链条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苏疾控〔2025〕2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疾控〔2025〕12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开展2026年度盐都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由专家组综合评定,确定入围疫苗品种及生产企业。
二、遴选条件
1.资质要求:参与遴选的疫苗必须为已纳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中标目录的产品,且在“江苏省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可正常采购。
2.企业信誉:申报企业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违反廉政行为,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能力:企业具备稳定的生产能力、完善的冷链配送体系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能确保疫苗及时、安全送达。
三、遴选品种
本次遴选品种涵盖Hib、EV71、肺炎球菌、乙肝、流脑A+C结合、ACYW135流脑、狂犬病、流感等非免疫规划疫苗(具体品种以附件1为准)。
四、申报材料要求
有意参加遴选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须真实、合法、有效,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1.基础资质类: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遴选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4)。
2.产品质量与安全类:最新版产品说明书、近三年AEFI发生情况说明及是否有严重异常反应相关佐证材料、疫苗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疫苗质量相关材料(产品上市后Ⅳ期临床研究免疫原性、安全性、免疫持久性、交叉保护及联合接种情况研究证明等资料)等。
3.供应与服务类:售后服务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破损疫苗处理、保障供货、配送服务、AEFI处置配合、疫苗宣传和咨询等);疫苗配送企业资质及冷链运输保障能力说明(如配送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运输经营许可证》、与疫苗配送企业签订的配送协议,或江苏省内代储代运等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补充材料:如产品包装样品、技术工艺先进性等。
附件2、附件3、附件4为必须提交核心资料,缺项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其他为佐证性资料,供专家现场打分参考,各参选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准备。
申报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与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
五、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请有意向的企业于2026年8月18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装订成册)报送至盐城市盐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股,同时发送扫描版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区疾控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选资格。
3.专家遴选:区疾控中心根据报名情况、辖区内近三年使用情况和省目录生产企业数,确定我区拟遴选企业数并组织召开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会议,在市级专家组中随机抽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依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
4.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将在盐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振兴路168号盐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免疫规划股
联系人:王 芳 联系电话:0515-88393059
电子邮箱:862752410@qq.com
特此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