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泰兴市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供应与管理工作,满足人民群众预防疾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全链条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苏疾控〔2025〕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疾控〔2025〕12号)等要求,泰兴市将开展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和程序
1.遴选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必须为已列入“江苏省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疫苗。
2.泰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疫苗生产企业(含授权代理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3.组织召开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会,由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专家根据方案进行评分,按评分结果,结合入选数量,遴选入围疫苗产品。遴选过程由市卫生健康委、市纪委监委派驻组等全程监督指导。
二、申报资料
1.泰兴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表、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登记表(附件1、附件2);
2.AEFI补偿保险合同复印件;
三、材料提交时间
2026年8月10日至8月1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原件扫描成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txmygh401@sina.com。电子扫描件按每个疫苗产品单独建立文档,所有品类均须提供。文件命名格式为:疫苗名称(生产企业),示例:****疫苗(***公司)。联系人:宋老师、陶老师,联系电话:0523-80962982。
2.参与遴选的生产企业(含授权代理机构)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资料造假或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
泰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