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坤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5日,我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要求,已通知你企业到我中心现场领取《拟给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通知书》。截止规定日期,你企业仍未到我中心领取通知书。
请你企业务必于7月9日前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6号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112室)领取该通知书,逾期仍不领取者,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891-6609950
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