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企业:
根据2026年深化医药价格治理重点工作要求,本市持续开展“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回头看,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本市根据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7月2日下载数据)梳理了不符合“四同”价格的药品清单,详见附件。请药品企业对本市挂网价格是否高于其他省市价格的情况开展自查,及时调整挂网价格。如药品企业已更新挂网价或在更新流程中,则无需操作;如有存在不合理药品价格,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8月7日前通过本市招采子系统(www.smpaa.cn)业务经办-我的药品库→选取药品→标识信息变更,更新挂网价,并上传价格承诺书;如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数据有更新,无需调整挂网价,企业可提交相关材料至服务窗口。
在药品价格联动过程中,药品企业应持续动态调整药品挂网价格,后续若药品在外省市已更新最低挂网价的,请在三周内主动更新本市挂网价格,逾期未按要求更新挂网价的,将视情况采取暂停药品采购资格等处理。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