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全链条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苏疾控〔202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疾控〔2025〕12号)》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遴选、采购、供应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现将我县开展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本次遴选范围为已纳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产品目录中的非免疫规划疫苗。
2.参加遴选的企业近5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政及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提供退换货服务并积极配合。
二、遴选品种
三、遴选流程
1.有意愿参加遴选的疫苗生产许可持有人(含授权代理机构)提交申报资料。
2.阜宁县疫苗遴选工作委员会对疫苗生产许可持有人(含授权代理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3.根据《阜宁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方案》组织召开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会,由盐城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专家库抽取的专家,依法依规、公平公开、依据遴选方案进行评分,按评分结果确定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目录。
四、遴选报送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1.阜宁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报名表(附件1)
2.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3.疫苗情况简介:主要包括疫苗名称、适用年龄范围、免疫程序、规格、包装类型、生产工艺、单价、上市年份、供货周期、2025年度江苏省及盐城市内供货情况。
4.企业疫苗生产质量体系、批签发情况、稳定性和有效期、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理能力、临床应用数据等及佐证资料。
5.近3年保险购买合同和江苏省内赔偿记录。
6.疫苗生产企业安全廉洁承诺书(附件3)
7.退货承诺书(附件4)
8.配合处置疫苗接种不良反应承诺书(附件5)
以上材料按公告次序统一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共需7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其他事宜
1.申报材料需由企业人员送达至盐城市阜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预防科408室(地址:盐城市阜宁县香港路551号卫生大厦),未按公告要求装订材料的一律不予接收,同时不接受邮寄、代办等方式送达。
联系人:林医生,
联系电话:0515-87213409,0515-87295027。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17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3.申报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本次参加疫苗遴选资格,且不得参加阜宁县后续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4.遴选结束后将公示本次遴选结果。
阜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