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医保发〔2025〕33号)和《广东省药品挂网规则》等文件要求,为做好省平台2025年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药品范围
截至2025年12月24日,广东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药品产品列表”中已生效的2025年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包括谈判药品、竞价药品和商保创新药品,具体见附件)。
二、维护配送关系
请相关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子系统,通过“药品交易-配送关系管理(生产)-配送产品关系列表”,选择“国家谈判药品/竞价药品/商保药品(2025年)”项目的药品进行配送关系维护工作(具体操作指引可从“官网-会员服务-办事指南”下载)。
三、其他事项
(一)谈判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的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其中,已在省平台挂网的谈判药品挂网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2026年1月1日起挂网价格将调整为医保支付标准。
(二)竞价药品:参与现场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其竞价药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竞价时的报价(以下简称竞价报价)。其中,已在省平台挂网的竞价药品挂网价格高于竞价报价的,2026年1月1日起挂网价格将调整为竞价报价。
(三)商保创新药品:承诺有效期内商保创新药品的挂网价格不得高于其承诺挂网价。其中,已在省平台挂网的商保创新药品挂网价格高于承诺挂网价的,2026年1月1日起挂网价格将调整为承诺挂网价。
(四)调出目录药品:此前属于谈判药品或竞价药品但本次被调出2025年目录的挂网药品,2026年1月1日起将转为常规挂网药品。
四、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38036193,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