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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铁西区卫生健康局】辽宁省沈阳市关于补充铁西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的公告

所属项目: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卫生健康局药品

发布时间: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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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服务,提升药品配送效率与服务质量,保障基层群众常见病、慢性病、急危重症用药需求,经研究,决定补充我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沈阳市铁西区卫生健康局

  二、具体流程

  1.发布公告:在铁西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13日—4月17日)。

  2.报名:申请的企业应在2026年4月13日—4月17日填写《铁西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备案申请表》(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后发送扫描件至邮箱wjjjcwsk-txq@shenyang.gov.cn,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3.报送材料:申请的企业应在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到铁西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健局”)递交申报材料(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见附件2),未递交材料视为放弃报名。报名地点:区卫健局508室(详细地址: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37号),联系电话:024-85866944。

  4.评审:区卫健局组织评审小组成员(由区卫健局主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基药管理工作人员及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药剂科负责人组成)对配送企业材料予以审核,按照《铁西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评审标准》(附件3),评分95分以上合格。

  5.公示:对合格的药品配送企业在铁西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企业汇报情况不实或有举报,经查实不具备药品配送条件和能力的,取消其药品配送企业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被授权人是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作为该企业参加本次申报的唯一合法责任人,有权处置药品配送企业申报相关事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同一企业(总公司与其下设的分公司视为同一企业)只允许一个被授权人申报药品配送企业申报,有两个以上被授权人(含两个)同时申报的均拒绝报名。

  沈阳市铁西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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