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全链条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苏疾控〔202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疾控〔2025〕12号)、《关于加快推进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工作的通知》(苏疾控综〔2026〕10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廉政风险防范,保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公正、公开、合理、有序进行,亭湖区疫苗遴选工作委员会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了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会,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盐城市亭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匿名、无实质佐证材料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15-81661618。
盐城市亭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