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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邵阳市脑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采购需求清单所例中药颗粒配送。
服务要求:
1.药品由中标供应商直接配送,不得委托其他经销商进行配送。
2.中标供应商必须能满足采购人每周多次的采购计划。且保证在接到采购人以微信、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发出的采购计划后,提供颗粒品种、规格、数量,必须按约定时间及时配送到采购人各药房。服务配送时间在48小时以内,急救药品和临床急需药品在12小时内,节假日照常配送。其他临时需求购买的中药配方颗粒做到即买即送。中标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中标供应商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等。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约定的生效起计算)。
服务标准:
1.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相关规定要求;药品来源合法合规,动物类药材要附相关的批准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的中药配方颗粒,属于国家药品标准目录内品种的,应供应国家标准的产品;不属于国家药品标准目录内品种的,方可供应湖南省省级标准的产品。 中药配方颗粒属于批准文号管理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药品从生产到失效,有效期≥2年的,中标供应商要保证所供药品的有效期减去开票日期大于1年;药品从生产到失效,有效期在1~2年的,中标供应商要保证所供药品的有效期减去开票日期大于9个月;药品从生产到失效,有效期≤1年的,中标供应商要保证所供药品的有效期减去开票日期大于半年;遇到临床急抢救、稀有短缺品种等其他特殊情况,公司只有小于6个月效期的临床必需品,由双方协商解决。特殊情况配送前须提前与采购人沟通,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出现破损、吸潮、结块等质量异常情况中标供应商须免费及时进行退换;临床积压品种,离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 3个月时中标人免费及时进行退换,并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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