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药品供应商管理办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受成都市青羊区汪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区”)委托,以联合体的形式就医院及社区西药及中成药药品供应商遴选项目开展遴选工作,遴选小组于2026年4月8日召开遴选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遴选情况
1、遴选包1:西药及中成药药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1)评选时间:2026年4月8日9:30
(2)评选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行政办公区二层会议室
(3)评选小组:李连碧、张梅、马玲、李睿、朱凌(医院/社区代表)
(4)监督人员:林伟
(5)医院中选供应商:重庆医药集团四川医药有限公司、华润科伦医药(四川)有限公司、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成都法和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6)社区中选供应商:重庆医药集团四川医药有限公司、华润科伦医药(四川)有限公司、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二、评选情况公示时间
2026年4月9日,1天
三、书面异议
如供应商对上述评选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医院/社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要求: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选情况即为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依据。
五、联系方式:
遴选人: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成都市青羊区汪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下汪家拐街19、21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28-60912728
异议接收邮箱:442194148@qq.com
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成都市青羊区汪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