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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开展普陀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关于继续延用现有非免疫规划疫苗中标目录的通知》(浙疾办2024年4月17日)《关于印发普陀区第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舟普疾〔2017〕24号)要求,结合区域疾病防控及公众健康需要,普陀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专家组于2025年4月3日组织开展了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普陀区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遴选结果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7天内(2025年4月7日至4月13日)接受社会监督。若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映。质疑(异议)函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质疑(异议)函递交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1027号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传防科;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80-3015176。
舟山市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4月7日